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26号)精神,结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机关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通知》(恩市政办电[2008]37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局文明执法的水平,特制定《恩施市畜牧局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查找在执法理念、执法作风、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深刻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努力为全市畜牧经济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进行认真学习和整改,进一步提高我局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树立“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具体目标是:
(一)端正执法理念,行政执法为民意识进一步增强。一是确立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执法理念;二是摒弃执法就是管人、执法就是罚款、执法就是“创收”、执法就是“完成指标”等错误认识;三是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升。
(二)改进执法作风,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意识进一步提高。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二是文明执法逐步深入人心,执法过程中的“四种不良现象”(1.趾高气扬,态度冷漠,敷衍塞责甚至言行粗暴、动辄训斥等现象;2.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故意刁难,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3.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及设置行政处罚“陷阱”等现象;4.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得到坚决纠正。
(三)规范执法行为,行政执法方式高效便民。一是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强化服务;二是尽量减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就低不就高,采取对行政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四是建立以教育为主的预警执法制度。
三、时间安排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此次行政执法机关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安排为四个月时间(2008年5月22日至8月30日),分学习动员、自我分析、整改落实、申报验收四个阶段。
(一)学习动员阶段(2008年5月22日至6月15日)。
1、宣传动员。5月25日以前,召开局系统文明执法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2、学习提高。认真组织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并以案说教,对市内外“不文明执法、不严格执法”的典型案例,开展大讨论,充分认识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重要性,端正执法目的,树立正确执法理念。
3、增强效果。采取观摩学习、举办行政执法理论研讨会、发出文明执法倡议、组织演讲团演讲等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提高活动效果。
4、加强领导,市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执法的副局长为副组长,法规科、动检站、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执法大队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工作。
(二)自我分析阶段(2008年6月16日至6月30日)。
认真开展“查执法理念、比执法作风、看执法行为”的讨论与交流活动。
一是组织自查。采取自己查、群众评的方法,深入开展本部门行政执法评查工作,查找单位和个人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执法程序不规范”和“以费代罚,以罚代法”等不文明执法、不严格执法的问题。
二是征求意见。组织行政相对人座谈或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本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认真剖析。要针对开展组织自查和征求意见中反映出的问题,从内部抓2-3个不文明执法、不严格执法的典型事例,组织开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大讨论,深入剖析,查找问题根源。
四是撰写分析材料。单位和个人都要按要求,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全面总结近年来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重点检查执法理念是否端正、执法作风是否文明、执法行为是否规范,认真分析存在的原因,明确以后文明执法的努力方向,撰写文明执法分析材料。
(三)整改落实阶段(2008年7月1日至7月31日)。
1、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紧紧围绕端正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个人的整改措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单位的整改措施由局长审核把关。
2、认真进行整改。有针对地组织依法行政知识考试,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对经过审核确认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合格执法人员要重新登记。对考试不及格者,要暂停行政执法资格,经再次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对不适合在执法风位上工作的人员,要调离执法工作岗位。
3、公布整改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对社会进行公布,自觉接受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申报验收阶段(2008年8月1日至8月30日)。
1、自检。8月25日以前,局领导小组组织完成局所属单位教育活动情况的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的结果报市效能建设暨“两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申报验收。8月27日以前局领导小组向市政府效能建设暨“两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对本部门开展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